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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刑事审判实践》双师同堂实务课程 集体备课会(第一次)顺利举办
发布部门:[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6-08-29

2025年9月,由我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合作打造的精品双师同堂型实务课程《刑事审判实践》顺利开课,内容覆盖事实认定、定罪量刑、裁判说理及程序驾驭等审判全流程,以“法官授课—教师与谈—师生互动—庭审观摩”等多元方式分模块开展课堂组织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与社会反响。为在全面总结既有教学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教学方式、提升教学效果,推动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2026年7月23日,双方组织开展新学期《刑事审判实践》课程教研会,并按教研会工作安排于8月24日进行第一次集体备课。

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祥青,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宜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罗开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团队负责人赵宇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二科副科长吴亚安,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李晓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陈帅,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董文凯,以及我校刑事法学院院长、教授孙万怀,副院长、教授李振林,教授陈邦达、张开骏,副教授房慧颖,讲师敖博,共同参与集体备课会。备课会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剑主持。

会上,实务部门授课教师赵宇翔、吴亚安、罗开卷分别围绕“定罪的常规思路与方法”“量刑的常规思路与方法”“财产经济犯罪的裁判思路与方法”,就拟讲授课程模块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配套案例等做详细介绍。各模块对应校内授课教师房慧颖、敖博、张开骏围绕教学设计提出意见建议,并就拟组织课堂讨论的重点话题进行汇报。与会人员进一步围绕各模块内部子专题的设计与排列、案例的难度与数量控制、教学内容与授课对象的适配度、比较法资料的援引、对前沿问题的分析讨论等做充分交流。其中,李振林重点提出应注意不同类案定罪思维的差异,指出量刑专题的讲授需考虑受众接受度,更多侧重于培养学生对量刑活动的总体认知,并就课件制作分享经验。陈邦达介绍了学校服务课程建设的若干举措,提出校内教师除组织课堂讨论外,还可在部分知识模块做适当的理论梳理与回顾,并就上一轮授课的学生反馈以及本学期课程考核形式进行交流。

孙万怀在备课交流中指出,不同类型案件的定罪逻辑存在区别,在提炼共性审判方法的同时应注意对案例的类型化处理;量刑模块的教学内容存在一定的掌握难度,建议优化内容设计,在关注技术操作的同时注重启发式讨论,并以提前发布预习材料和案例资料等方式提升教学效果。他进一步认为,实务专家的教学内容不仅对补齐传统理论教学短板,帮助学生全面理解一线法治实践大有裨益;而且为高校教师在从事科研工作过程中的问题意识挖掘和解题思路拓展提供了宝贵资料。

黄祥青在备课交流与总结发言中指出,对于定罪方法的讲授应突出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配合学校课程建设要求对授课单元进行优化设计;对于量刑方法的讲授可在既有规范性文件基础上更多聚焦审判实际,并围绕法官自由裁量权、AI辅助量刑等问题组织讨论;对于财产经济犯罪的讲授需注意从微观问题中提炼宏观命题,体现教学设计的体系性,并从司法证明的角度对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规则进行展开。他进一步建议,授课教师应充分结合受众实际情况,从理论性、体系性、可接受性的角度对教案进行打磨;实务教师与高校教师应加强资料共享和信息沟通,重点关注研讨环节的组织形式和问题设计。

《刑事审判实践》作为我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同育人合作的重点建设课程,以“实务导向”为总体定位,以“法官+教授”双师同堂为基本模式,以“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双轮驱动,旨在全面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实操能力,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下一步,刑事法学院授课教师将积极配合落实学校关于课程建设的新目标、新设想,进一步增强与实务教师团队的集体备课与沟通交流,重点做好研讨单元的议题设计和课堂组织工作,更好服务高层次、实践型法治人才培养,服务学校综合改革目标。